市体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督查

  为做好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6月8-17日,市体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组成市联合督查组,分别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通州、门头沟、延庆等区的游泳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市联合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区体育局开展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联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各区对游泳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联合检查方案等措施,与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检查。督查组对各区部分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检查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救生员签订的责任书、溺水应急抢救处理预案、救生器材和急救药品放置、游泳救生员岗位职责制等项目。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警示标志不明显、游泳救生员责任书不规范、救生器材需要添加、水深标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立即整改,杜绝游泳安全事故,做好游泳溺水抢救工作,并要求各区体育局和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市联合督查组强调各区体育、公安、卫生计生、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游泳场馆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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