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体育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残奥会,依据《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市体育局从2005年起,以服务和保障奥运会、残奥会为中心,以推动城市运行中无障碍设施建设为目标,开展了建设公共体育场所无障碍设施工作。为了将建设无障碍设施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市体育局联合市质监局等部门颁布了地方性标准《北京市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专项细则》。依据《专项细则》,2005年至2007年,共48家公共体育场所建设和改造了无障碍设施,其中设立无障碍出入口60处、无障碍座位248座、无障碍通道421处、道路口坡化62处、盲道295处、专用坡道64处,建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122座、无障碍售票窗口和总服务台27处、无障碍电梯11部,树立无障碍标识56块、语音提示6处、无障碍低位电话955处。新增残疾服务引导人员25人,培训为残疾人服务人员356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70项次,参加活动人数达1500人次。
    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公共体育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从组织机构、经费、规划和实施各项环节上给予充分保障,明确提出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项目的时间、进度、任务等具体要求,并将具体任务逐一落实到区县场馆,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工作责任人。同时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开展阶段性检查和专项工作检查工作。在新建体育场所竣工验收时,对无障碍设施开展了同期验收。在奥运会召开前夕,对已建设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100%的跟踪检查,并选取了10家建设无障碍设施达标单位作为示范典型,组织全市公共体育场所管理单位进行参观学习,然后对照本单位情况,完善建设无障碍设施工作,迎接残奥会的召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