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市游泳场馆安全督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游泳场馆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溺水事故,依据《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对全市游泳场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6月16-24日,市体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组成市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游泳场馆安全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市联合督查组分别对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房山区、平谷区等区县的游泳减溺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听取了区体育局开展游泳场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各区县对游泳减溺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游泳场馆联合执法检查方案,开展了对游泳场馆的安全执法检查。

    督查组对部分游泳场馆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区县游泳场馆警示标志不明显、游泳救生员责任书不规范、救生器材需要添加、急救物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游泳场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游泳场馆要立即整改,做好游泳场馆的溺水抢救工作,杜绝溺水事故,并要求各区县体育局和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馆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

    市联合督查组强调各区县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游泳场馆的安全检查,确保游泳场馆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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