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奥运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有关要求,根据局党组及局奥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奥运监督工作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
    (二)对我局承担的奥运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单位、部门的责任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对工程支出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
    (四)严格执法,对建设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予以制止,并根据不良行为的轻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群众对我局承担奥运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工作的内容
    结合我局承担的奥运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任务,确定如下监督工作内容:
    (一)2008奥运会城市公路自行车赛场建设项目;
    (二)木樨园体校2008训练馆新建项目;
    (三)木樨园体校2008训练馆(综合馆、游泳馆)改造项目;
    (四)木樨园体校2008训练馆(光彩体育馆)改造项目;
    (五)木樨园体校2008综合馆附属用房项目;
    (六)芦城体校曲棍球训练馆建设项目;
    (七)芦城体校自行车训练馆建设项目;
    (八)航校综合训练馆项目;
    (九)四块玉体育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十)棋院复建工程项目;
    (十一)什刹海体校田径场建设项目;
    (十二)其它需要监督的建设项目。
    三、监督工作的重点
    重点加强对我局承担的奥运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责任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重点对工程投资确定、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经济合同、工程分包和转包、工程建设的主要程序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一)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监督。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奥运会比赛要求;设计方案变更是否按照规定报批;设计方案是否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招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工程发包监督。工程发包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规避招标行为;有无肢解工程的行为。
    (三)工程施工监督。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否符合规定;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人员、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监理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
    (四)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监督。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是否严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大宗物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内容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五)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验收标准;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问题;工程是否延期,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是否合理;构成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出现差异是否合理。
    四、监督方式
    (一)依法监督。工程建设的监督工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使工程建设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范围内顺利进行。
    (二)预防为主。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程序和环节实施过程监督。
    (三)全程监督。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疏通监督渠道,充分运用有效的监督手段,使工程建设的主要程序和重点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五、监督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奥运监督工作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运行状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与其他工作部门沟通,提出建立相关制度的建设。
    (二)现场监督检查和例会制度
奥运监督工作组对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每月到现场监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奥运监督工作组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沟通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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