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经委员单位申请,体育行指委拟调整部分行指委委员(名单附后),调整后的委员任期至2025年。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体育行指委提出。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在相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反映情况的,需在相关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同时将相关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体育行指委,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体育行指委对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传真:010-6713401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体育行指委秘书处
特此公示。
附件:体育行指委委员调整情况汇总表
全国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