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助力奥运”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对射击射箭项目训练比赛的支撑作用,我中心从备战2020年奥运会的需要出发,拟定了2018年射击射箭项目备战奥运会科技服务项目,并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旨在全面调动社会各界的科技力量,共同为射击射箭项目备战奥运会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2018年度射击射箭项目科技服务招标指南》进行细化申报。申请射击射箭科技服务项目应以备战2020年奥运会为核心,科技服务要具有实践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推进射击射箭项目训练和比赛水平的提高,从而为2020年奥运会做好科技支撑。申请者在《2018年度射击射箭项目科技服务招标指南》范围内自命题申报。 二、申报条件 每个科技服务项目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 (一)个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身体健康。 2、熟悉射击或射箭项目。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4、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科技服务经验。 5、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科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承担实质性科技服务工作,长期驻队服务。 6、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科技服务项目,且不能作为科技服务团队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7、射运中心与个人申请人签订聘任合同,按日计薪,按月发放,射运中心负担个人申请人驻队期间的工作需要的交通费和食宿,其它费用如医疗费等由个人负担。 8、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专家可酌情考虑放宽条件。 (二)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科技服务和组织开展科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承担实质性科技服务工作。 2、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团队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科技服务项目,且不能作为科技服务团队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科技服务团队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射运中心可依据团队服务能力调节服务项目。 4、射运中心负担团队中长期驻队人员在驻队期间工作需要的交通费和食宿,驻队人员的其它费用及团队其他人员交通费等均由团队科技服务费支付。 (四)驻队服务要求 1、个人服务 长期驻队。 2、团队服务 (1)心理类科技服务项目:至少1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家长期驻队服务。 (2)技术类科技服务项目:1-2名科技人员定期下队服务,国家队集训期间每周不少于1次下队。 (3)体能类科技服务项目:2名专业科技人员长期驻队服务,专家定期下队服务。 (4)康复类科技服务项目:3名专业科技人员(其中一名有医师以上职称,有医药处方权)长期驻队服务,专家定期下队服务。 (5)中医类科技服务项目:专家定期下队服务。 (6)团队负责人(组长)每月不少于1次下队指导并授课。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项目需提交《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科技服务项目投标书》一式五份。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人将纸质版《项目投标书》报送我中心科训部,同时将电子版《项目投标书》发送至shejishejian@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立项 (一)初审 《项目投标书》经我中心初步审查筛选后,通知申请人出席评审会议。 (二)专家评审 实行会议评审立项。申请人报告所申请的科技服务项目并回答专家提问。 (三)立项签合同 经专家评审后获准立项的科技服务项目,需与中心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书》, (四)履约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技服务项目。 (五)项目结束 绩效考核。 五、其他方面 (一)如实填写《项目投标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申请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立即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为1年,需要延长时限者请注明原因。 联系人:于海娟 毛松华 电 话:(010)88963931 88966807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福田寺甲3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科训部 邮 编:100144 附件:1. 2018年度射击射箭项目科技服务招标指南 2.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科技服务项目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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