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字〔2019〕63号 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科学健身指导内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科学健身指导内容项目工作计划,我们将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9年7月16日至18日。 二、验收程序 验收分文献查重和专家组评审。 文献查重率一般不超过15%,我们将把文献查重结果和结项材料交给专家组进行评审。 重点项目将以现场报告的方式进行评审,一般项目将仅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请各重点项目负责人按照评审时间安排进行现场PPT报告,每个项目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项目报告时间见附件。 三、提交结项报告材料 请各单位将项目合同书和结项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七份盖章后于2019年6月14日前寄送至如下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朱雷收,邮编:100763。 结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zhulei@sport.gov.cn。 各项目如有文献查重报告,可随材料一并寄送。 联 系 人:朱雷 联系电话:010-87183011 18501050838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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