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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科学健身指导内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19〕63号

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对科学健身指导内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科学健身指导内容项目工作计划,我们将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9年7月16日至18日。
  二、验收程序
  验收分文献查重和专家组评审。
  文献查重率一般不超过15%,我们将把文献查重结果和结项材料交给专家组进行评审。
  重点项目将以现场报告的方式进行评审,一般项目将仅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请各重点项目负责人按照评审时间安排进行现场PPT报告,每个项目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项目报告时间见附件。
  三、提交结项报告材料
  请各单位将项目合同书和结项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七份盖章后于2019年6月14日前寄送至如下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朱雷收,邮编:100763。
  结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zhulei@sport.gov.cn。
  各项目如有文献查重报告,可随材料一并寄送。
  联 系 人:朱雷
  联系电话:010-87183011  18501050838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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