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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队运动员伤病防控与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19〕51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队运动员伤病防控与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总局领导的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备战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国家队运动员伤病防控与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高效规范的伤病防控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服务和突发重大伤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伤病,保障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体能训练,做好监控预警;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充分形成合力。不断完善运动员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备战国家队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的医疗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教育宣传,倡导预防为主;强化体能训练,做好训练监控和伤病预警,切实提高教练员和运动员预防伤病、科学训练的意识和能力。
  2、以国家队备战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医疗保障工作需求为导向,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优质资源,为国家队提供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运动员伤病的诊治和康复,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和参赛。
  3、加强国家队医疗组织管理,建立顺畅的训练与医疗、科研结合的机制,配齐配强医务人员,积极拓宽渠道选聘高水平医务人员,提升国家队医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国家队日常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必须对医疗保障工作予以重视与支持,应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所属国家队加强日常医疗保障工作,应制定医疗工作具体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运动员伤病档案,并做好入队、离队,定期和重大比赛前的运动员健康检查工作。
       国家队要明确各类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医务人员实施超过执业范围的医疗行为,加强对社会聘用、短期聘用的国内外医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备战项目队伍应建立分工明确、协作顺畅、保障高效的复合型医疗保障团队。
  三、加强运动员伤病防控工作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应在国家队管理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中广泛开展伤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伤病报告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国家队医务工作管理平台定期向总局相关部门报告备战项目队伍伤病情况,出现紧急、重大伤病的立即报告。
  国家队应加强对运动员身体机能状态水平的监控,合理安排日常训练,切实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国家队应加强体能训练,提高运动员体能储备,增强伤病防控能力;国家队应强化防护措施,减少运动性伤病的发生。针对备战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应制定针对性伤病防控方案。
  四、建立重大伤病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应建立国家队重大伤病应急保障工作预案,明确应急联络人,做好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对于重点运动员、重大伤病应及时申请医疗专家会诊,对于复杂、疑难伤病应及时申请国家队运动员指定医院协助诊疗。应加强与急救机构的协调与合作,利用航空医疗救援与转运等手段,保障重大伤病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五、加强伤病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总局将加强国家队运动员指定医院建设,突出学科及专业特色,充分满足运动员的诊疗需求。有条件的训练基地可以探索建立运动康复部门,通过选派和合理配备运动医学专家、医生、康复专业人员,引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伤病防治工作水平。
  六、完善并落实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政策
  运动员及其所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运动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要针对运动员的职业特点,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和保障机制。
  根据运动员伤病特点和运动训练、竞赛的特殊性,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加大保障力度,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国家队医疗服务热线:(010)67182403
  联系人: 李天恺(冬季项目:13261860577)
                   祝雅囡(夏季项目:15810557721)
                   周峰(国家队医疗服务管理平台:15920130987)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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