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09年度及2010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期内,总局受理了各项目运动员交流及变更注册单位相关协议书,按照《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后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09年度交流、变更注册单位运动员名单.xls 附件2:2010年度交流、变更注册单位运动员名单.xls
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