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竞字【201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速度滑冰、冰壶、野滑雪、自由式滑雪、举重、摔跤、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付春艳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速度滑冰(2人) 黑龙江:付春艳(女) 解放军:金佩钰(女) 二、冰壶(1人) 黑龙江:张新娣(女) 三、越野滑雪(3人) 黑龙江:李宏雪(女)、孙清海、许文龙 四、自由式滑雪(3人) 辽 宁:贾宗洋 吉 林:齐广璞、吴 超 五、举重(1人) 安 徽:孟苏平(女) 六、摔跤(7人) 北 京:崔海丽(女)、焦媛媛(女) 江 苏:贾 梅(女) 山 东:刘凤鸣(女)、刘心怡(女)、赵沙沙(女) 广 西:杨森莲(女) 七、游泳(1人) 北 京:史腾飞 八、羽毛球(6人) 北 京:张晋康(女)、陈智贲 山 东:马 晋(女) 解放军:刘 鑫(女)、李雪芮(女)、汪 鑫(女)
国家体育总局章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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