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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付春艳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1 来源:竞体司 作者:竞体司 字体:

体竞字【20101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速度滑冰、冰壶、野滑雪、自由式滑雪、举重、摔跤、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付春艳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速度滑冰(2人)

黑龙江:付春艳(女)

解放军:金佩钰(女)

二、冰壶(1人)

黑龙江:张新娣(女)

三、越野滑雪(3人)

黑龙江:李宏雪(女)、孙清海、许文龙

四、自由式滑雪(3人)

  宁:贾宗洋

  林:齐广璞、吴 

五、举重(1人)

  徽:孟苏平(女)

六、摔跤(7人)

  京:崔海丽(女)、焦媛媛(女)

  苏:贾  梅(女)

  东:刘凤鸣(女)、刘心怡(女)、赵沙沙(女)

广  西:杨森莲(女)

七、游泳(1人)

  京:史腾飞

八、羽毛球(6人)

  京:张晋康(女)、陈智贲

  东:马  晋(女)

解放军:刘  鑫(女)、李雪芮(女)、汪  鑫(女)



国家体育总局章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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