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三届全运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赛风赛纪,我中心在举重摔跤柔道项目原有规程、规则、竞赛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制订了相关竞赛管理规定,现发布在网上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如对有关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15日前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刘祯 电 话:(010)67021308 传 真:(010)67036161 邮 箱:ollieliu@aliyun.com 附件:第十三届全运会举重竞赛管理细则 第十三届全运会柔道项目竞赛管理规定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摔跤项目参赛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摔跤项目裁判员选拔与管理办法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摔跤裁判员工作程序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摔跤规则判罚尺度说明 里约奥运会版关于古典跤消极判罚条款的说明 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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