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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6-11-07 来源:驻体育总局纪检组 字体:

(一)根据纪检组领导批示或纪检组组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定,处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二)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执纪审查、协调组织处理等工作;
(三)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巡视工作和专题调研;
(五)针对巡视、检查、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落实问责事宜;
(六)提出廉政回复建议;
(七)组织开展体育行风监督;
(八)定期对信访举报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九)案卷归档;
(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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