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简讯 > 正文
关于开展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来源: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航管字〔2021〕45号

              

关于开展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

合作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提高社会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的宣传、普及和发展,加强培训体系构建,吸引和发展一批协会的培训合作机构,让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并承担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的各项培训任务,更好地发挥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规范、促进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现就首批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作项目

  申报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项目进行培训合作,合作项目数量不限:

  (一)无线电测向;

  (二)电子制作;

  (三)无线电通信;

  (四)定向运动。

  二、合作原则和数量

  按照《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首批认定的培训合作机构数量原则不超过:

  (一)无线电测向,8个;

  (二)电子制作,5个;

  (三)无线电通信,5个;

  (四)定向运动,10个。

  结合省级地域划分,原则上首批每个地域优先考虑一个培训合作机构,合作期限为4年。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按照《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申报表》(附件2);

  2、机构法人或所代表法人的资格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办公场所、培训固定场地(室内室外)、设施器材、技术装备、教学设备等情况说明;

  4、机构开展无线电和定向运动项目的情况说明;

  5、机构专(兼)职人员情况说明;

  6、纳税证明(税款缴纳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

  7、机构属地省市协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四、提交方式

  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运动五部,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一)定向:oacmail@126.com

  联系人:张光硕 010-67050897

  (二)无线电测向、电子制作、无线电通信crsamail@126.com

  联系人:杏浩林 010-67050997

  五、申报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六、选定流程

  (一)对申报培训机构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二)对符合资格和条件的申报培训机构进行评审;

  (三)确定培训合作机构并公示;

  (四)公布确定的培训合作机构名单;

  (五)签订培训合作协议;

  (六)授予“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并授权开展相关教练员、裁判员、制图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运动水平等级等培训业务。


  附件1: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培训合作机构申报表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

                                               2021年3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