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训单位: 为促进动力三角翼运动项目安全健康发展,确保飞行员的培训质量,根据《动力三角翼运动管理办法》和《动力三角翼运动培训单位管理要求》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将对已经批准的全国24家动力三角翼培训单位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10日。 二、 年审方式: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一)自查:各培训单位按《全国动力三角翼培训单位年审调查表》、《动力三角翼单机备案登记表》的检查条目自查并如实填写,于12月4日前反馈; (二)抽查: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指定检查员对部分培训单位进行现场年审,并在《全国动力三角翼培训单位年审调查表》签署年审意见。 三、 工作要求。 (一)参加年审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接受监督; (二)各培训单位应积极配合年审工作; (三)培训单位严禁向年审工作人员送礼、行贿; (四)年审工作将接受全体飞行员、教练员、检查员的监督、批评和建议,适时将有关情况通报。 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 峰 电 话:010-67050574 18514467606 传 真:010-67050855 附件1 全国动力三角翼培训单位年审调查表 附件2 动力三角翼单机备案登记表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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