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简讯 > 正文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车辆模型公开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 来源: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航管字〔2019〕1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车辆模型赛事活动在各地的蓬勃开展,激励广大车辆模型运动员、爱好者积极参赛和广泛交流,逐步提升车辆模型运动的社会认知度,我中心2019年将继续在全国各地举办多站车辆模型公开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经公开申办、评审和公示等环节,2019年全国车辆模型公开赛设9站,各站比赛及其承办单位为:

  1、嘉兴站:嘉兴市模型无线电运动协会;

2、哈尔滨站:黑龙江省模型运动协会;

3、贵阳站:贵州开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4、深圳站:深圳市宝安区航空航海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5、三亚站:三亚模型运动协会;

6、杭州站:杭州霆舟无人科技有限公司;

7、桂林站:贵州省象山区人民政府;

8、南京站:南京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9、永康站:飞神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赛事将于2019年9月-12月期间分站举行,具体时间以各分站赛前通知为准。

(二)竞赛地点

1、嘉兴站: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2、哈尔滨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真明赛车场”;

3、贵阳站:《贵州开创户外运动城市综合馆》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七星馆);

4、深圳站:宝安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外场SRC赛车场;

5、三亚站: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大茂远洋生态村;

6、杭州站:杭州市余杭区;

7、桂林站:桂林市瓦窑小镇;桂林博雅双语学校;桂林ZRC室内越野车场;

8、南京站:南京华山路小学;

9、永康站:飞神赛车场。

  三、竞赛任选项目

  (一)2019年全国车辆模型锦标赛项目;

  (二)2019年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项目;

  (三)各站经组委会核准项目两项;

  (四)各站任选项目,最多不超过8项;

  (五)分设公开组及学生组,不分男女、年龄;

  (六)各项目设单项个人和单项团体,另设综合团体奖项。

  四、参赛单位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基层团体会员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基层团体会员单位组队参加,队名限10个汉字内。公开组需用俱乐部或社团名义组队参加。

  (二)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3人,不得跨队兼任。

  (三) 每队每项参赛人数不限。学生组限(身份证)18岁以下。

  (四) 每队最少3名选手组队(含港澳台选手)参赛,选手可兼任领队或教练。

  (五) 外籍选手参赛需加入国内参赛队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含港澳台和外籍选手)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审验。

  六、竞赛办法

  (一) 按《全国车辆模型锦标赛/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锦标赛/公开赛竞赛规则2019年版》及有关赛事补充规则执行,可通过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官网www.cmac.sports.cn查看。

  (二) 裁判委员会有权根据比赛现场气象及其它条件状况等因素,提交建议由组委会最终决定比赛时间、地点、赛制及轮次。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赛录取前8名、单项及综合团体录取前6名均授予证书。个人和单项团体前3名授予奖牌。

  (二)根据参赛人数,单项赛事超20人时(含20人),该组别参赛人数的15%颁发一等奖证书,20%颁发二等奖证书,25%颁发三等奖证书。外籍选手竞赛成绩与国内同项目并列录取。

  (三)单项团体成绩以同一项目同队预赛最佳3名运动员排名积分总和计算。每队单项参赛人数不足3人时不计单项团体成绩。

  (四)参赛人数不足8人时减1录取名次。单项不足8人和3队的项目(不含场内弃权),将被列为表演项目,不颁发证书。

  (五)原则上学生组别不得授予奖金。

  八、报名和报到

  (一)18岁以下在校学生可参加公开组项目竞赛,但不得再兼报学生组参赛。正式报名日期见承办单位竞赛通知,如有预设名额时报满截止。正式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变更。

  (二)按电子报名表填报、贴一寸彩色证件用免冠近照,纸质报名表加盖所在区域主管部门章,扫描后发至各站点指定报名电子邮箱。原件报到时递交组委会。

  (三)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接待、食宿、交通、物流等事务,具体见各站竞赛补充通知。

  (四)有关文件等资料浏览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官方网站,及比赛承办单位指定网站。

  九、质询和申诉

  (一)选手有权提出口头质询和申诉,不服当值裁判长裁决后,提出纸质申诉。

 (二)所有申诉须在本轮比赛结束半小时内提出,过时效不予受理。

  十、其它

  (一)比赛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人员由主办单位选聘,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竞赛场地赛道及道具以承办地设置为准。

  (三)比赛及训练用油料自行或与承办单位协商解决。

  (四)参赛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运动四部

    蒋伟 010-67051973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9年7月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