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9年2月24日至3月9日 地点:挪威利勒哈默尔雪车雪橇赛道 二、参赛单位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四川省、辽宁省、北京体育大学、个人。 三、竞赛项目 男子单人 女子单人 男女混合接力 青年男子单人 青年女子单人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全国冰雪赛事参赛资格办法》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成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青年组参赛运动员需为199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需对钢架雪车项目有一定认识和了解,符合国际雪车联合会相关项目规定。成年组参赛运动员需至少有两个不同场地三个月及以上滑行经验,且至少滑行60趟;青年组运动员需至少有一个场地半月及以上的滑行经验,且至少滑行15趟。 (四)各队在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需提前按照大会要求提交运动员报名信息,具体要求参见第九项。 (二)大会针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初审时,有权要求运动员出具相关滑行证明或大会要求的其他资料,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大会要求者不予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至少参加两趟官方训练,并于官方训练期间在比赛要求起点进行至少两趟安全滑行。 六、竞赛办法 (一)具体竞赛规则参照国际雪车联合会2018版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国际通用的时间累计制规则。若出现成绩相同者,则根据决赛轮(未进入决赛的运动员根据最后一轮)的成绩进行排名。 (三)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时,根据已完成的预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用时少者位次列前。 (四)具体项目 1.男子单人/女子单人 a 参赛运动员年龄不设限。 b 运动员均由比赛场地雪车/钢架雪车起点自行推橇出发。比赛途中允许从雪橇上掉落,但是在通过终点线时需人在橇上方可记为有效成绩。 c 比赛共分为四轮滑行,前三轮为预赛,第四轮为决赛。前三轮成绩排名前二十的运动员可以进入决赛。第一轮滑行出发顺序根据赛前抽签决定,后三轮滑行的出发顺序,根据运动员个人成绩排名倒序出发。四轮滑行总用时少的位次列前。 d 参加2018/2019赛季世锦赛的运动员按照世锦赛成绩排名,并列获得全国锦标赛同小项第一、第二、第三,不占全国锦标赛名次。 2.男女混合接力 a 参赛运动员年龄不设限。 b 男女运动员可自由组合报名,不受省份或注册单位限制,如跨省组合需双方单位同时报名确认。 c 运动员均由比赛场地雪车/钢架雪车起点自行推橇出发。比赛途中允许从雪橇上掉落,但是在通过终点线时需人在橇上方可记为有效成绩。 d 比赛顺序为同一组别女子先出发,抵达终点后该组别男子出发,两人成绩之和为该团组成绩。 e 比赛共分为两轮滑行,第一轮为预赛,第二轮为决赛。第一轮成绩排名前二十的组合可以进入决赛。第一轮滑行出发顺序根据赛前抽签决定,第二轮滑行的出发顺序,根据第一轮成绩排名倒序出发。比赛采用国际通用的时间累计制规则,两轮滑行总用时少的位次列前。 3.青年男子单人/青年女子单人 a 参加青年组比赛的运动员需为199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b 青年组运动员均从比赛场地青年起点自行出发。比赛途中允许从雪橇上掉落,但是在通过终点线时需人在橇上方可记为有效成绩。 c 比赛共分为两轮滑行,第一轮为预赛,第二轮为决赛。第一轮成绩排名前二十的运动员可以进入决赛。第一轮滑行出发顺序根据赛前抽签决定,第二轮滑行的出发顺序,根据运动员个人成绩排名倒序出发。两轮滑行总用时少的位次列前。 d已参加成年组别比赛的运动员,均不可再参加青年组别的比赛。 七、参赛服装和器材 (一)国家集训队队员比赛服装及器材由国家集训队提供,其他参赛人员比赛服装及器材自备。 (二)参赛服装及器材需符合国际雪车联合会2018版竞赛规则对服装和器材的相关规定。 (三)参赛队使用的服装及器材必须经过中国雪车协会审核批准。 八、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人项目录取前8名,前3名获得者颁发奖牌,前8名获得者颁发证书。 (二)团体录取前6名,前3名获得者颁发奖牌,前6名获得者颁发证书。 (三)报名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减一录取。 (四)比赛分别设立个人和团体项目“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由大会在领队会时通知。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报名报项表传真或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钢架雪车队。并同时将报名报项相关信息发送至赛事组委会邮箱,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逾期报名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按不参加论。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的表格,并加盖公章。在赛前举行的领队会议上对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的确认和抽签。 (二)各单位于2019年2月24日前往大会报到。 (三)相关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邮编:100044 传真:010-68332580 电子邮箱:Chinese_Skeleton@163.com 报名联系人:邱凌 联系电话:010-88318523 13261919903 十、技术代表、裁判员和医务官 (一)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定,名单另发。 (二)医务官由赛事主办单位指定的医生担任。 (三)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于2019年2月20日到大会报到,其他裁判员和医务官于2019年2月22日到大会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际雪车联合会2018版竞赛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 (一)各单位一切参赛相关费用(食宿费、交通费、滑行费等)自理。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相关附表。 附件:相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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