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服务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服务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须持合格专业资质证书。 2、投标单位须入围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投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4日止 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及要求向甲方提供涉及如下系统的专业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消防水系统; 4、消防电动排烟窗系统; 5、消防应急电源系统; 确保甲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电动排烟窗、消防应急电源系统工作状态良好、运行正常,为甲方的消防系统安全提供完善、可靠的技术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项目的维修保养专业技术服务: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2.1 | 报警主机测试 | 系统显示部分 | LED、LCD | 系统操作部分 | 各控制键、操作键 | 系统电源 | 备用电源 | 记录设备 | 打印机 | 各个板卡 | 工作状态 | 探测器 | 加烟、加温、文字、位置 | 2.2 | 相关设备自动/手动工作方式检测 | 消火栓系统 | 检测 | 喷淋系统 | 检测 | 切非消防电源控制 | 检测 | 电梯紧急迫降控制 | 检测 | 紧急广播控制系统 | 检测 | 排烟阀控制系统 | 检测 | 送风阀控制系统 | 检测 | 防火阀控制系统 | 检测 | 2.3 | 联动控制台(盘)的手控制检测 | 控制台(盘)电源 | 工作状态 | 控制按钮、信号灯 | 显示工作状态 | 消火栓泵控制系统 | 手动启停 | 喷洒水泵控制系统 | 手动启停 | 排烟/正压风机控制系统 | 手动启停 | 2.4 | 模块及探测器 | FST-851 | 智能型感温探测器 | FSP-851 | 智能型感烟探测器 | M500K | 手动报警按钮 | M500H | 消火栓报警按钮 | ISO-X | 短路隔离器 | CMX-2 | 控制模块 | MMX-101 | 监视模块 | NFS-3030 | 消防报警主机 | 2.5 | 相关线路 | 主信号线、24V电源线 | 维护 | 控制模块至被控设备之间 | 线路维护 | 联动控制台至被控设备间 | 线路维护 | 消防紧急广播 | 线路维护 | 2.6 | 软件 | NFS-3030系统 | 软件 | 各类探测器报警 | 软件 | 外围设备联动控制 | 软件 | 2.7 | 消火栓系统 | 运行、反馈、故障、互投 | 消防泵及其控制柜、消火栓箱 | 检查 | 消火栓管路水带、水喉 | 2.8 | 消防喷淋系统 | 运行、反馈、故障、互投 | 喷淋泵及其控制柜、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信号阀 | 检查 | 喷淋管路、控制阀门、喷淋头、末端试水装置 | 2.9 | 防排烟系统 | 运行、反馈信号、转向 | 排烟风机、正压风机及其控制柜、排烟防火阀、排烟口 | 2.10 | 空调新风机 | 停止动作、反馈信号 | | 2.11 | 电梯 | 迫降首层、信号反馈 | | 2.12 | 消防电话系统 | 通讯测试 | 电话主机、消防分机电话、消防插孔电话 | 2.13 | 消防广播系统 | 紧急广播切换、音源选区输出 | 广播主机、功放机、广播模块、嗽叭 | 2.14 | 防火卷帘门系统 | 远程、本地启动及停止;反馈 | 防火卷帘及其控制箱 | 2.15 | 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培训 | 使用及一般故障处理 | 根据需要,随时安排 | 2.16 | 图文显示控制系统 | 系统程序、运行软件 | 维护、备份、系统恢复、升级 | 2.17 | 消防电动排烟窗系统 | 远程控制、联动控制开启/关闭 | 功能测试、故障维修更换 | 2.18 | 消防应急电源系统 | 远程控制、联动控制动作、信号反馈、主备电切换 | 功能测试、故障维修更换 |
1、乙方每季度按系统全部探测器总量的25%进行检查测试,一年内系统探测器100%检查测试,每季度检查测试的探测器位置不重复; 2、消防/喷淋泵、正压/排烟风机、卷帘门等消防联动设备每季度运行测试一次;正压/排烟风口、消火栓按钮、水流指示器、非消防电源强切等消防联动设备每季度运行测试一次; 3、消防电动排烟窗每季度功能测试一次; 4 、消防应急电源每季度功能测试一次; 5、系统软件每半年作一次测试、维护; 6、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 7、乙方对检测中的外围设备问题,将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建议; 8、乙方每季度检查测试后,将向甲方提供书面维修检查报告。 9、 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10、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1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须经甲方同意。 12、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1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紧急救援服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指定之专人通知甲方消防系统发生如主CPU、回路卡损坏等重大故障时,将在3小时以内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2、乙方在接到甲方消防系统发生如探测器、模块单点损坏等一般性故障正式通知后将在24小时内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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