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总社召开社内外报、刊、网广告管理工作通气会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字体:
 
 

       随着国家对广告监管力度的加强,每月北京东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总社20多个媒体审查工作中,发现总社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出现了多处违法、违规的广告,并且个别媒体出现了严重的违法广告。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总社各媒体广告的管理工作,尽可能避免广告出现问题,10月26日下午2点,广告中心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社内外报、刊、网广告管理工作通气会。副社长袁海娜,总社广告中心、各报、刊、网的负责人及合作方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袁海娜副社长讲话,强调总社对这次广告管理工作会非常重视,要求各报、刊、网也要重视起来,特别指出我们很多媒体都是行业的主流媒体,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规范和自律,把广告工作做得更好。

 
 

       广告中心主任李朝辉对总社报、刊、网广告审查中出现的常见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主要涉及报、刊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广告、在非医药专业杂志上刊登处方药广告、保健品宣传功效、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互联网PC端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的广告,以及应加强对隐形奥运营销行为的规范、谨慎刊登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等等十余个案例。同时还对刊登公益广告提出了要求,并对公益广告和公益活动广告提出了解释。媒体有刊登广告的义务,建议各媒体根据自身特点每年拿出些版面刊登公益广告,弘扬正能量。

       最后提醒所有媒体广告负责人要强化自律意识,刊登广告前按要求审查广告主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相关证明文件,保证广告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得超出行政审批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