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学校训练、竞赛工作的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 二、负责学校代表队和优秀运动队的建设与管理,协调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三、负责我校运动员和裁判员技术等级的审批、申报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我校教练员、裁判员的选拔、培养、培训、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内综合性运动会和学校主办的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以及上级交予的训练竞赛组织任务; 六、负责我校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各类赛事审批、备案、成绩统计及相关工作; 七、负责学校举办和其他单位委托学校举办的各类训练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训练竞赛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挂靠在学校的相关运动项目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以备战奥运会为重点的训练、科研、保障一体化体系的运行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予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