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校科研工作的统筹、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目标任务,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学校科研管理工作文件。 二、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科研规划和科研计划,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 三、负责教职工科研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抓好学术队伍、学术梯队和科研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向上级部门推荐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负责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经费核查、科研成果交流和转化等管理工作。 五、主办、承办和组织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六、组织各类科研奖励的申报、评审工作。 七、负责科研课题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科研经费预算等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工作。 十、组织各类大型赛事的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对挂靠在学校的学术机构及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教职工年度科研工作定量化考核和R&D科技统计等各类科技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国体育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规划。 十五、负责学校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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