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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13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归口管理全校外事工作,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规划与实施。

二、统筹学校外事规划,为学校国际化办学、各部门单位教学、科研、训练和国际学术交流服务。

三、为我校在职员工因公出国或赴港澳执行任务办理任务批件、任务确认件、护照及签证等手续。负责我校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

四、协助持私人护照或私人赴港澳通行证并代表我校出国或赴港澳执行任务的在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及提供信息咨询。

五、负责校际交流、国家体育总局等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单位外宾(含港澳同胞)来华来校的手续、接待和翻译工作。

六、协助校内各部门、单位办理外宾(含港澳同胞)来华来校的手续。

七、负责学校与国外、香港和澳门有关院校或机构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八、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制订、报批、实施和评估。

九、全面负责外国专家来华报批手续和提供相关工作及生活服务。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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