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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04 来源: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字体:

项目

名称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

金额

43万元

资质

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与公司营业执照包含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及厨余垃圾等垃圾清运经营范围;配备有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正规垃圾运输车辆;有与垃圾消纳场签订的垃圾消纳合同。对企业规模、注册资本等无具体要求。

项目

概况

1、要求垃圾清运企业在垃圾楼区域24小时停放1辆垃圾压缩车(要求车况良好,配备1名车辆操作人员,车辆相关费用、人员工资、车辆操作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事故均由垃圾清运企业负担),中心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中心周边朝阳环卫路面清扫产生的生活垃圾)、大型活动产生的垃圾,随时入车,每日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场干地净(不能进入垃圾压缩车的垃圾由垃圾清运企业使用其他车辆进行运输,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奥体中心产生的绿化垃圾不允许露天堆放,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消纳。在初冬大量落叶季节,需增派运输车辆,及时清运落叶、绿化垃圾等,保证不堆放、不过夜存放。

3、要求垃圾清运企业在垃圾楼24小时停放一辆货车,园区管理服务部组织进行的园区零星维修及绿化养护过程中等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垃圾清运企业安排专业车辆(荷载5吨卡车)进行运输(每年不超过15车)。超出部分另行结算。

4、国家队生活保障部、职工食堂、保安队食堂、派出所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年化平均每日15桶(240升),每天午餐以后,专业运输车辆前往国家队生活保障部和垃圾楼(职工食堂、保安队食堂、派出所食堂餐厨垃圾运输至垃圾楼集中)收集餐厨垃圾,并于当天运走,保证场干地净,不遗撒。

垃圾清运服务时间内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时,垃圾清运服务公司就垃圾清运相关事宜要密切配合奥体中心的总体安排,服从奥体中心领导,积极开展工作。

本次垃圾清运服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如有需要可提供完整电子版文本各类垃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正确的消纳处理,如因垃圾处理不当造成损失或处罚由垃圾清运企业负担。

服务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服务期限:1年

公示期

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3日

联系人:常新和   电话:8437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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